根據吸附(效率高)和催化燃燒(節(jié)能)兩個基本原理設計,在治理大風量低濃度有機廢氣時,通常采用吸附-脫附-催化燃燒系統(tǒng),先將有機廢氣用活性炭吸附,當快達到飽和時停止吸附,然后用熱氣流將有機物從活性炭上脫附下來使活性炭再生,此時脫附下來的有機物已被濃縮(濃度較原來提高幾倍)并送往催化燃燒室內進行催化燃燒,燃燒后的潔凈氣體通過煙囪排出。
活性炭脫附流程:當吸附床吸附飽和后,可啟動脫附風機對該吸附床脫附,脫附氣體首先經過催化床中的換熱器,然后進入催化劑的預熱器,在電加熱器的作用下,使氣體溫度提高到280℃左右,再通過催化劑,有機物質在催化劑的作用下燃燒,被分解為CO2和H、O同時放出大量的熱,氣體溫度進一步提高,該高溫氣體再次通過換熱器,與進來的冷風換熱,回收一部分量,從換熱器出來的氣體分兩部分:一部分直接排空;另一部分進入吸附床對活性炭進行脫附。當脫附溫度過高時可啟動補冷風機進行補冷,使脫附氣體溫度穩(wěn)定在一個合適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