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鹽溶液標準物質可作為工作標準物質,用于日常分析和檢測;也可用于檢測方法評價和儀器校準等實驗室質量控制;同時也適合作為認證考核現場專用標準物質。
一、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以高純硝酸鈉、六次純化水(經離子交換、反滲透、六效蒸餾)為原料,在室溫20℃±4℃的潔凈實驗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為濃度標準值,采用水中硝酸根離子溶液標準物質離子色譜法進行量值核對。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確保標準物質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名稱 | 標準值 (μg/mL) | 相對擴展不確定度 (k=2) | 基體 (V/V) |
BW 081615-3 | 硝酸鹽溶液標準物質 | 1000 (以NO3-計) | 0.3% | H2O |
標準值的不確定度由原料純度、稱量、定容及溫度變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勻性檢驗及穩(wěn)定性檢驗
根據標準物質》技術規(guī)范,采用離子色譜法進行均勻性檢驗和穩(wěn)定性檢驗,證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wěn)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2年。研制單位將繼續(xù)跟蹤監(jiān)測該標準物質的穩(wěn)定性,有效期內如發(fā)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五、包裝、儲存及使用
本標準物質每瓶100mL。室溫避光保存。使用前應恒溫至20℃±4℃,并充分搖動以保證均勻。本標準物質打開后一次性使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防止沾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