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級預膠化淀粉25kg填充劑備案登記
藥用級預膠化淀粉25kg填充劑備案登記
【檢查】酸度 取本品10.0g,加中性乙醇(對酚酞指示液顯中性)10ml,搖勻,加水100ml,攪拌5分鐘,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為4.5~7.0。
二氧化硫 取本品適量,依法檢查(通則2331第一法),二氧化硫含量不得過0.004%。
氧化物質(zhì) 取本品5.0g,加甲醇-水(1︰1)的混合液20ml,再加6mol/L醋酸溶液1ml,攪拌均勻,離心,精密加新制的飽和碘化鉀溶液0.5ml,放置5分鐘,上清液和沉淀物不得有明顯的藍色、棕色或紫色。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20℃干燥4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14.0%(通則0831)。
熾灼殘渣 取本品l.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5%。
鐵鹽 取本品0.50g,加稀鹽酸4ml與水16ml,振搖5分鐘,濾過,用少量水洗滌,合并濾液與洗液,加過硫酸銨50mg,用水稀釋成35ml后,依法檢查(通則0807),與標準鐵溶液1.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深(0.002%)。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檢查(通則1105與通則1106),每1g供試品中需氧菌總數(shù)不得過103cfu,霉菌和酵母菌總數(shù)不得過102cfu,不得檢出大腸埃希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