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根據泡沫滅火系統(tǒng)的要求,主要分為液上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和液下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
液上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固定安裝于油罐及各類烴類液體儲存容器的器壁上部。根據安裝方式的不同,有立式和橫式兩種。
液下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用于液下噴射滅火系統(tǒng)。由于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tǒng)的泡沫是從罐底壓入,因此必須克服管道阻力和儲罐內油層的靜壓,又稱高倍壓泡沫產生器。
折疊編輯本段結構原理
空氣泡沫產生器主要由殼體組、泡沫噴管組和導板組三個部份構成。
當泡沫混合液流過產生器噴嘴時,形成擴散的霧化射流,在其周圍產生負壓,從而吸入大量空氣形成空氣泡沫,空氣泡沫通過泡沫噴管和導板輸入貯罐內,沿罐壁淌下,平穩(wěn)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
空氣泡沫產生器以下部分組成:1、密封玻璃2、玻璃壓圈3、噴咀4、濾網5、罩板6、殼體 7、泡沫噴管組8、殼體組9、導板組
使用說明
1、 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標定工作壓力為0.5Mpa,也可以在0.3-0.5Mpa壓力范圍內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應變化。
2、 本產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氣泡沫液。
3、 為防止易燃液體貯罐內氣體蒸發(fā)外漏,殼體出口端必須安裝密封玻璃。該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壓力在0.1-0.2Mpa時即可沖碎。易碎裂痕一面應朝噴出口方向安裝。
4、 導板安裝在貯罐內壁上,保證泡沫罐壁淌下、平穩(wěn)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以提高滅火效果。
5、 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管孔徑不得小于規(guī)定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