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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藥級十六醇
醫(yī)藥級十六醇
【鑒別】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
【檢查】乙醇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0.50g,加乙醇20ml加熱使溶解,放冷,依法檢查(通則0901與通則0902),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通則0902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濃。
【含量測定】照氣相色譜法(通則0521)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tǒng)適用性試驗 用5%二苯基聚硅氧烷為涂層的色譜柱或其他相當?shù)拿毠苤鹗紲囟葹?20℃,以每分鐘5℃的速率升溫至240℃,理論板數(shù)按十六醇峰計算不低于10 000,十六醇與十六烷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 測定法 取本品適量,用無水乙醇制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十六烷對照品和十六醇對照品適量,用無水乙醇溶解并定量制成每1ml中約含十六醇10mg和十六烷1m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取供試品溶液及上述對照品溶液各1µl,分別注入氣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十六醇含量(X)、其他烷烴的含量(Y)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AR0H為十六醇的色譜峰面積; ARH為十六烷的色譜峰面積; Ax為其他未定性的雜組分峰面積; f為烷烴的相對響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