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MA帶煤安證隔爆電動閥門,閥門驅動裝置概述:
ZB型閥門電動裝置(以下簡稱電動裝置)必須和相對應的KXBC礦用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控制箱相互配套后才能使用;KXBC控制箱還可與DCS系統(tǒng)銜接,以實現自動化控制。
電動裝置的性能符合本公司企業(yè)標準Q/3204CN001-2011《礦用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GB3836.1-2010《爆炸性環(huán)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環(huán)境 第2部分:由隔爆型“d”保護的設備》的規(guī)定。防爆標志為ExdⅠ Mb。
我公司生產防爆電動執(zhí)行器的電壓為三相660V,380V,兩相220V,產品外觀,質量,屢屢受到使用單位好評!除普通開關型以外,產品另可以有一體化防爆型,智能一體化防爆型滿足更多實際要求需要。DZB系列閥門電動裝置可靠的設計,可適用于不同控制系數、不同工作環(huán)境的需要。
礦用MA帶煤安證隔爆電動閥門,閥門驅動裝置安裝、拆卸及注意事項:
1電動裝置安裝前須進行下列各項檢查,如不符合要求,則不準投入使用。
a.有安全標志和安全標志編號,有防爆標志和防爆合格證編號,并與電動裝置的使用場所要求*;
b.隔爆外殼各零部件連接正確,緊固可靠;
c.所有隔爆零件應無裂紋和影響隔爆性能的缺陷;
2.安裝前應將電動裝置存放于清潔干燥的室內,若存放于室外,應與地面保持一定的高度,并應有防潮、防雨措施。
3.本電動裝置的安裝形式無原則要求,但電機處于水平狀態(tài),電氣箱蓋處于水平或垂直向上狀態(tài)為*安裝形式,這樣有利于潤滑、調試、維護和手動操作。
4.安裝時應保證維修檢查人員拆卸各部件所需的空間。
5.安裝與閥門連接的牙嵌軸向間隙不少于1~2mm。
6.與閥門連接的螺栓不得低于8.8級。
7.安裝或重裝后,*電動操作,必須使閥門處于中間位置檢查開、關方向,必須按調試要求進行逐項調試,檢查各部件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8.手動操作時應將手-電動切換手柄按箭頭方向推動(或拉),若推不到位時應邊轉動手輪邊推動手柄,切換到位后方能手動操作,手輪旋向與輸出軸旋向*,順時針為關閥,逆時針為開閥;電動時切換手柄將自動復位,無須再扳動手柄,切不可將手柄強行扳回,否則將損壞電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