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瓦斯管道輸送水封阻火器泄爆裝置(以下簡稱阻火器泄爆裝置)的要求、試驗方法、 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輸送壓力30KPa以內的瓦斯管道輸送水封阻火器泄爆裝置的設計、制造和檢驗。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明惡氣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91 包轉儲運圖示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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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6.1 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
GB9969 工業(yè)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10111 利用隨機數骰子進行隨機抽樣的方法
GB/T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瓦斯輸送管道水封阻火器泄爆裝置
Water sealing of fire barriering & explosion venting devices of gas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采用水封消焰阻火、泄爆部件釋放爆炸壓力,將管道瓦斯爆炸控制在一定的管道瓦斯輸送安全保障裝置。
3.2 水封高度 height of seal water
水封桶內進氣直管端至阻火用密封水水面的高度。
3.3泄爆部件 explosion of seal water
當阻火器泄爆裝置內壓力大于其設定值時,能迅速發(fā)生爆炸,使阻火器泄爆裝置內部與大氣連通、釋放阻火器泄爆裝置內壓的部件。
3.4泄爆部件釋放壓力 release pressure of explosion venting unit
使泄爆部件爆破、阻火器泄爆裝置內部與大氣連通的壓力值。
3.5水位控制器 water level controller
連續(xù)監(jiān)測阻火器泄爆裝置內水封高度、實時控制進水或排水閥門,使水封高度保持在一定范圍的裝置。
4、工作原理
在正常輸送情況下,瓦斯氣體從如圖1所示的進氣端1.通過阻火器泄爆裝置流向氣端;2.當出氣端管道瓦斯發(fā)生爆炸或燃燒時,爆炸產生的沖擊波使泄爆部件;3.爆破、釋放爆炸壓力,同時密封水;4.起到消焰、阻火作用,阻止瓦斯爆炸或燃燒傳到進氣端管路,達到保護進氣端輸送管道及附屬設備的目的。
1進氣端;
2出氣端;
3泄爆部件;
4密封水;
5水位控制器;
6玻璃管水位計;
7金屬分流網。 圖1 阻火器泄爆裝置工作原理圖
5.要求
5.1使用條件阻火器泄爆裝置應在下列條件下運行:
a)環(huán)境溫度:2℃~~50℃; b)相對濕度:≤95%(25度); c)大氣壓力:80kPa~~106kPa; d)管道內氣體流速:≤10m/s; e)輸氣設計壓力:≤30KPa; f)密封水水質:懸浮物≤20mg/L,總硬度≤6mmol/I,6.5≤PH(25度)≤8。
5.2一般要求
5.2.1 阻火器泄爆裝置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按經規(guī)定程序和國家程序和國家機構審批的 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5.2.2 配接電氣產品,應符合GB3836.1和GB3836.4的要求。
5.3外觀要求
5.3.1 各組成部件表面不得有飛邊、毛刺、損傷等缺陷。
5.3.2 各組成部件,應有防銹措施,涂漆部分應色澤均勻,不得有皺皮、脫皮、流掛和氣泡等缺陷。
5.3.3裝配前所有零件應清洗干凈,不得有鐵屑、碎渣和纖維等雜質。
.3.4 出廠時管路的進、出氣口應有帶有防護帽、蓋。
5.3.4 銘牌、指示牌牢固、文字、符號清晰。
5.4 阻火器泄爆裝置公稱壓力(不含泄爆部件) 公稱壓力:≥1.0MPa。
5.5 泄爆部件釋放壓力 釋放壓力為90KPa~~~120KPa
5.6有效水封高度
對于特定的阻火器泄爆裝置,其有效水封高度以能有效阻火,同時滿足阻火器泄爆裝置壓力損失≤2.0KPa為準。
5.7壓力損失 阻火器泄爆裝置應安設不銹鋼氣體分流網,分流網目數不小于四目,阻火器泄爆裝置壓力損失≤2.0KPa.
5.8 水位自動控制功能 水位控制器應安裝三組以上水位傳感器,并滿足以下要求: a)實時為阻火器泄爆裝置補水、放水,使阻火器泄爆裝置內水封高度保持在滿足其有效水封高度要求范圍內; b)當水封高度超出正常工作范圍時,能自動報警; c)當補水管道無水時,能自動報警; d)具有自檢功能,當故障時,能自動報警。
5.9泄爆阻火性能 當管道瓦斯發(fā)生爆炸或燃燒時,能夠有效泄爆及消焰、阻火,確保爆炸或燃燒不致傳到阻火器 泄爆裝置的進氣口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