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級羥苯甲酯作用防腐有批文 醫(yī)藥用級尼泊金甲酯法定標準 內(nèi)控質(zhì)量標準
藥用級羥苯甲酯作用防腐有批文 醫(yī)藥用級尼泊金甲酯法定標準 內(nèi)控質(zhì)量標準
藥用級羥苯甲酯 法定標準 內(nèi)控質(zhì)量標準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結(jié)晶性粉末。在甲醇、乙醇或乙M中易溶,在熱水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結(jié)晶性粉末。 熔點 125~128℃。 125~128℃。
鑒別
(1) 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
(2) 本品的乙醇溶液在258nm的波長處有zui大吸收。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圖譜(光譜集853圖)*。
(1) 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 時間*。
(2) 本品的乙醇溶液在258nm的波長處有zui大吸收。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圖譜(光譜集853圖)*。 酸度 應符合規(guī)定。 應符合規(guī)定。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色,與黃 色或黃綠色1號標準比色液比 較,不得更深。 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色,與黃色或黃綠色1號標準比色液比較,不得更深。 氯化物 ≤0.035%。 ≤0.035%。 硫酸鹽 ≤0.024%。 ≤0.024%。 有關(guān)物質(zhì) 單個雜質(zhì)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4倍(0.4%),各雜質(zhì)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8倍(0.8%)。 單個雜質(zhì)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4倍(0.4%), 各雜質(zhì)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8倍(0.8%)。 殘留溶劑 甲醇≤0.3%。 ≤0.3%。 干燥失重 ≤0.5%。 ≤0.5%。 熾灼殘渣 ≤0.1%。 ≤0.1%。 重金屬 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砷鹽 ≤0.0002%。 ≤0.0002%
藥用級羥苯甲酯/尼泊金甲酯的藥理作用
在非離子表面活性劑,例如聚山梨酯80存在的情況下,由于形成膠束,導致羥丙甲酯以及其他羥丙酯類的防腐活性顯著下降。然而,現(xiàn)已表明在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存在的情況下,丙二醇(10%),可增強羥丙酯類的活性,并且可阻止羥丙甲酯與聚山梨酯80之間的反應。
本品與以下化合物有配伍禁忌:皂土、三硅酸鎂、滑石粉、黃膠、海藻酸鈉、揮發(fā)油、山梨醇和阿托品;與一些糖類和相關(guān)的糖醇能起反應。
據(jù)報道,羥丙甲酯可被塑料吸附,其吸附量取決于塑料和賦形劑的類型。據(jù)報道,密度和密度聚乙烯瓶不吸附羥丙甲酯。
羥丙甲酯遇鐵變色,并且遇弱堿和強酸可被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