羥丙甲纖維素K4M醫(yī)用級標準
羥丙甲纖維素K4M醫(yī)用級標準
羥丙甲纖維素干燥后有吸潮性,但性質(zhì)穩(wěn)定。其溶液在pH 3~11穩(wěn)定。溫度增加溶液黏度降低。
【性狀】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纖維狀或顆粒狀粉末。
本品在冷水中溶脹成澄清或微渾濁的膠體溶液。
【檢查】黏度 標示黏度小于600mPa?s的,按方法1檢驗,黏度應(yīng)為標示黏度的80%~120%;標示黏度大于等于600mPa?s的,按方法2檢驗,黏度應(yīng)為標示黏度的75%~140%。
取本品適量(按干燥品計算),加90℃的水制成2.0%(g/g)的溶液,充分攪拌約10分鐘,直至顆粒得到均勻的分散和潤濕且瓶內(nèi)壁無未溶解的樣品顆粒,置冰浴中冷卻,冷卻過程中繼續(xù)攪勻,除去氣泡,必要時用冷水調(diào)節(jié)重量,除去所有的泡沫作為供試品溶液。
水中不溶物取本品1.0g,置燒杯中,加熱水(80~90℃)100ml溶脹約15分鐘后,在冰浴中冷卻,加水300ml(黏度高的供試品可適當增加水的體積,確保溶液濾過),充分攪拌,用經(jīng)105℃干燥至恒重的1號垂熔玻璃坩堝濾過,燒杯用水洗凈,洗液并入上述垂熔玻璃坩堝中,濾過,在105℃干燥至恒重,遺留殘渣不得過5mg(0.5%)。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2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5.0%(通則0831)。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1.5%。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砷鹽 取本品1.0g,加氫氧化鈣1.0g,混合,加水攪拌均勻,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燒使炭化,再在600℃熾灼使灰化,放冷,加鹽酸5ml與水23ml,依法檢查(通則0822第一法),應(yīng)符合規(guī)定(0.0002%)。
【類別】藥用輔料,釋放阻滯劑、包衣材料等。
【貯藏】密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