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斑馬魚模型評價皮膚光毒性【評價原理】
光毒物質在特定的波長光線刺激下,形成單線態(tài)和三線態(tài)后,可迅速與細胞小分子物質結合形成特異的光激活物質。這種物質在體內會降解為普通毒物或再次成為光毒物質,對機體造成傷害。在急性光毒性反應中,皮膚在照射紫外線后數(shù)分鐘至數(shù)小時內出現(xiàn)紅斑、水皰等。在慢性光毒性中可引起照射處皮膚色素的沉著過多以及皮膚增厚。斑馬魚皮膚包括表皮、真皮和真皮下組織,結構與人高度相似。因此,斑馬魚適合評價化妝品的光毒性。
我們評價斑馬魚光毒性有2個指標:1.毒性表型;2.LC50。
利用斑馬魚模型評價皮膚光毒性【實驗方案】
我們將受測試斑馬魚分成12個組,分別是避光正常對照組,5個避光供試品組,光照正常對照組,5個光照供試品組。供試品通過溶解到養(yǎng)魚用水中攝入到斑馬魚體內。
皮膚吸收一段時間供試品后,我們記錄斑馬魚各組斑馬魚死亡率,以軟件計算供試品LC50;并記錄拍照記錄明顯毒性表型。
【結果展示】
圖1:光毒性表型圖
可以看到,正常對照組和光照處理正常對照組未誘發(fā)任何毒性表型。供試品組誘發(fā)卵黃囊吸收延遲,光照處理的供試品組誘發(fā)心血管毒性和腎毒性等。
圖2. 供試品LC50
可以看到,未光照的供試品與光照過的供試品LC50有明顯差異。
【評價結論】
1.經(jīng)過每組30尾斑馬魚的對比實驗,光照過的供試品誘發(fā)毒性表型較未光照的供試品嚴重,且與正常對照組存在明顯的差別;未光照的供試品與光照過的供試品LC50有明顯差異。
2.本實驗證實了供試品具有光毒性。